2019年3月,经舟山市监委指定管辖,舟山市普陀区监委对舟山市菜篮子服务有限公司生鲜采购中心经理徐敏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徐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又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徐敏身为舟山市菜篮子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私欲膨胀、法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舟山市普陀区监委将徐敏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经舟山市普陀区监委建议,舟山市菜篮子服务有限公司决定给予徐敏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调查期间,徐敏在其忏悔反思材料中剖析,其法律意识淡薄,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违反犯罪行为不会被发现,最终害人害己。徐敏对违法事实真诚认罪,并积极退赃、深刻悔罪,表示接受司法判决。
徐敏简历:
徐敏,男,汉族,浙江定海人,1980年12月1日出生,1999年12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
2012年1月至2016年2月 舟山市惠众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舟山市菜篮子服务有限公司生鲜采购中心采购专员;
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 舟山市惠众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2017年12月注销)、舟山市菜篮子服务有限公司生鲜采购中心副经理;
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 舟山市菜篮子服务有限公司生鲜采购中心经理;
2019年3月 接受监察调查;
2019年4月 被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