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舟山日报》2版刊登了一则名为《剑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普陀加强督查抓实制度建设和执行》的新闻引起笔者注意。
制度问题是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问题也解决不了。习近平同志曾多次强调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的重要性,并特别指出,绝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可见,要彻底消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顽疾”,必须从抓根本、管长远上下功夫。强化制度建设,使之“长牙”“带电”才是治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良方”。
但是,如果制度本身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产物”,会怎么样呢?那就会出现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悖论,陷入以官僚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怪圈,不但不会成功,反而造就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普陀区向制度建设和执行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出招”,可谓是找准了穴位、切中了要害,就如同武功卓绝的剑术大师,出手既快又狠且准。
它“一剑”刺向了制度建设的“软肋”。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指出:“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 ”制度就是规范,制度就是依据,是“十字路口”的“红绿灯”,是“闲人免进”的“警戒线”。制度就应该告诉我们每个人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是倡导还是反对,是褒奖还是惩罚,都要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每个单位实际情况不同,制度怎么可能 “千人一面”?如果制度建设“依葫芦画瓢”,看似差之毫厘,实则谬以千里,如此这般“张冠李戴”,闹出“牛栏关猫”的笑话,肯定在所难免。只有通过严格监督检查,严肃追究问责,才能督促各地各单位结合“实情”建制度,围绕“问题”建制度,盯牢“空当”建制度,不断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度才会真真正正的具有根本的防范力、普遍的约束力和顽强的生命力。
它“一剑”刺中了制度执行的“病灶”。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健全、再完善的制度,如果不严格执行,或者执行中打折扣、求变通,也只是墙上画虎成为摆设,沙上写字水冲即无。针对制度执行中的“空虚疲软病”,必须敢于“动手术”“下猛药”。只有“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才能提升制度执行的刚性,把墙上的制度“请”下来,让纸上的制度“硬”起来,成为我们做人做事的铁规矩。才能杜绝各项制度“高开低走”“东游西逛”,成为一纸空谈,甚至一席笑谈,变为“纸老虎”,成为“稻草人”。
我们希望,对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像这样的“招数”来得可以更多一些,力道更大一些。我们更希望,更多的“妙招”“绝妙”像“独孤九剑”一样,“敌愈强我愈强”,能够层出不穷,绵绵不绝。
当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幻想“一剑封喉”斩草除根,“一招制胜”永无后患,那也是不现实的。我们还必须有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时刻保持着自觉和警醒,像一名居安思危的剑客,时时处处都长剑在手,凝目向前……(易帆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