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书记,你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近期要重点做好清廉开发区建设相关工作;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开发区的招商引资过程中要遵守相关规定,要重点关注工程领域的廉政风险防范;要压实主体责任的传递,抓好班子‘一岗双责’责任的履行,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近日,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与新任的普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谈话。
2018年10月,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整。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及时与新任的开发区管委会新任“一把手”就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专题谈话,同时向他递交了该组制订的《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赠送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对他提出了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具体要求,表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必须毫不懈怠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好相关责任,确保普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员、干部职工队伍“能干事、不出事”的信号。
这是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为进一步强化授权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个新举措,意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调整时,阐释监督工作持续不停、紧紧跟上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