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三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今年4月2日至8月10日,区委对虾峙镇、东极镇、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交通运输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普陀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党组织2013年以来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了巡察。近日,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向9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
反馈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要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逐级压实整改责任,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对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做到公开透明,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区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对巡察整改情况的回访检查,对巡而不改、巡而不查等问题,将对照整改责任分工,严肃问责,坚决维护巡察制度的权威。
虾峙镇存在的问题:党委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到位,学习形式比较单一;党的领导不够有力,存在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的现象;对基层党建不够重视,“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基层党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对外出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够有力;理解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基层党员党纪教育抓手缺乏,工作作风不够严实,存在违规发放工会福利和会议纪念品、慰问金等问题;内控制度不健全,备用金借用制度执行不严,有关资金补助不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缺乏制度保障,拆迁安置多余房产长期闲置;拆迁安置垫付款未及时收回,个别开发建设项目政府资金支出不合理,加重镇财政负担;工程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力,存在工程拆分规避区级招标、预算超支、结算审核不及时、对村级招投标监管不力等问题。
东极镇存在的问题: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主体责任落实层层递减;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只抓分管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淡薄;镇人大、镇纪委监督的主动性、针对性不强;党建工作薄弱,党内制度执行不力,党支部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机关干部管理不适应现状,队伍不稳定;社区村(社)党员作用发挥不够,干部年龄老化,后备干部培养不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执行不到位,个别基建项目前期评估论证不足,部分大额资金补助、出借未见集体决策记录;民宅民宿乱搭乱建现象严重,抓早抓小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公务接待规定执行不够规范,财务报销审批不严格,监督审核职责流于形式;下属集体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很不规范;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存在漏洞,缺少监管,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
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存在的问题:党的领导不够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明显;对下属单位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脱钩前的各体育协会监管缺失;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部分重大事项未见集体研究决策记录,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发放粗放化,部分发放依据不够充分;在贯彻落实区委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着力打造百亿大文化新兴产业等方面,创新举措不多,成效不明显;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制度执行不规范;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够,广电低保政策落实存在疏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廉政风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公务接待不够规范,个别干部职工违规取酬。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存在的问题:党的领导不够有力,“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人岗分离现象严重,对个别公职人员违规长期在外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在民营企业打工取酬等问题整改不力,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下属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存在以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局机关党工委的学习教育代替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现象;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个别下属单位存在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部分工程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部分自行招标工程直接发包,存在较大廉政风险;个别下属单位存在工程拆分肢解、直接分包、截留房产出租收入、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团区委党组存在的问题: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实,学习教育和思想建设成效不明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精神有差距,发挥团建引领和桥梁纽带作用不够充分,服务大局、服务青年能力有待增强;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落实党日活动制度不够规范;对基层团组织建设指导力度不够,基层团组织力量和活力不足,人员流动性较大,缺乏工作的延续性,团员对团组织归属感不强,缺乏对青年的吸引力,存在空心化现象;单位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存在个别工程未经审价直接支付款项、资金分配缺乏明确依据、部分支出原始凭证不全等问题。对下属的青少年宫工作指导不够、缺乏针对性,管理没有长期规划,青少年宫培训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制定和执行不规范。
区妇联党组存在的问题:党的建设与妇联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向广大妇女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还不够到位,组织基层妇女组织学习形式单一、载体不多;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欠规范,支委会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在群团改革的大环境中,面对妇女工作呈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改革创新举措;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的职能作用不够充分,在团结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四自”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等方面力度不足;对基层妇女组织工作指导不够,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不平衡,部分基层妇女组织与妇女群众联系不够紧密,妇女工作者流动性较大,业务能力欠缺,作用发挥不明显;单位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存在物资采购制度、物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区残联党组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严;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工作弱化,“三会一课”等党的制度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落实不到位,残疾人扶贫基地审核、确定存在违规操作,部分大额资金分配未提交党组集体研究讨论,临时救助工作存在随意性,补助标准不明确;贯彻落实上级决策不到位,残疾人阳光庇护、居家安养等服务机构布局不合理,监管不力,个别残疾人服务机构闲置空转;个别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淡薄,部分康复器材长期闲置,无法提供有效服务;残疾人补助相关政策执行落实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残疾人物品采购存在廉政风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违规占用残疾人接送专车、公务接待违规用酒等问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度制订照搬照抄,政务公开更新严重滞后。
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存在的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比较突出;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不到位,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缺失;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欠缺,贯彻执行区委对市场转型升级的要求不够有力,企业经营能力不强,对企业发展处于等待观望状态,缺乏主动破局的积极性;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对党建工作不重视,“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到位;制度建设滞后,现行内控制度陈旧;人事管理存在漏洞,岗位设置与实际需求存在偏差,存在违规聘用安置人员、违规支付薪酬等问题;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够严格,招投标管理不规范,自行招标项目评标专家邀请随意性大,部分工程决算金额远超中标金额,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廉政风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公车管理和公(商)务接待不规范,超限额违规发放交通补贴;未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存在铺张浪费现象。
普陀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存在的问题: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度落实流于形式;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不力,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个别支委会应设未设或支委成员不全,存在以经理办公会议代替支委会议等现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公车管理漏洞较大,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大额资金支付未使用银行转账,存在违规加油、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福利等问题;国有资产出租招投标审批制度、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部分工程存在肢解拆分、陪标串标现象,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