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为确保巡察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效,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从10月8日起,区委各巡察组开始向十三届区委第二轮被巡察的9个单位和22个渔农村社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别反馈巡察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区交通运输局、区文体广电局、区妇联、区残联、区交投集团等5个单位的巡察情况反馈,剩余4个单位和22个渔农村社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巡察情况反馈工作也将于近期完成。
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分管区长分别出席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并签收反馈意见书。
据了解,按照十三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今年4月2日至8月10日,区委派出5个巡察组分别对虾峙镇、东极镇、区交通运输局、区文体广电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舟山国际水产城、区交投集团等9个单位以及22个渔农村社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政治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巡察结束后,区委书记专题会议专题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意见,并对下步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反馈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要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逐级压实整改责任,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对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做到公开透明,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区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对巡察整改情况的回访检查,对巡而不改、巡而不查等问题,将对照整改责任分工,严肃问责,坚决维护巡察制度的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