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哪些公款不能花?哪些福利不能发?近日,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开展双节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重点聚焦工会经费开支是否规范,对授权监督的7家单位“三公”经费,特别是工会经费明细账进行了检查。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刘浙君说:“双节来临之际,省纪委省监委重申工会经费使用‘八个不准’,如不准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不准违规滥发奖金、津贴、补贴,不准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健身活动,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等,都有比较强的针对性,为我们开展正风肃纪行动指明了方向,划出了重点。”
双节前,该纪检监察组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重申严禁收送月饼节礼、严禁滥发奖金实物、严禁公款吃喝娱乐、严禁节假日值班脱岗等七项纪律,并向授权监督的7家单位260余名党员干部发送提醒短信,做到早教育、早警示。
下步,该纪检监察组还将就党员干部收送月饼等节礼、节假日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暗访,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依照有关规定从快从重处理,并指名道姓通报曝光,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确保双节文明廉洁、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