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舟山市普陀区纪委区监委对舟山市普陀山镇前山社区党支部书记、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山镇前山社区村民委员会主任彭富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予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
2012年1月至2017年8月,彭富成在担任舟山市普陀山镇前山社区党支部书记、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山镇前山社区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协助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管理土地征收补偿费的职务便利,伙同该村出纳王志依(另案处理),采取虚增被补偿人或虚增补偿费金额的方式套取土地征收补偿费私设“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福利等费用开支,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
期间,彭富成与王志依经共谋,先后两次共同侵吞“小金库”中资金共计二十余万元,涉嫌贪污犯罪。
彭富成身为一名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贪污犯罪,情节严重,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中共舟山市普陀山镇委员会决定,并经中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彭富成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