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公务(商务)接待上,我们有些单位在接待方面存在问题,如公务(商务)接待函件缺乏,在接待清单上,未填写来客人员信息、来电记录等。”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姚志方如是说。针对区委巡察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履责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近日,该纪检监察组召开由8个授权监督单位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廉政约谈会。
办公室主任,作为单位内当家,承担着单位重要事项的承办职责、参谋职责、管理职责和协调职责。考虑到近年在区委巡察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许多问题与办公室管理职责相关,以及办公室在落实执行“三公”经费有关的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重要监督管理作用,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特别召开了此次会议。会上,由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牵头对区委巡察和该组履职履责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五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剖析,重点组织学习了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区国资办《关于重申区属国有企业公务消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转发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规范“三公”经费使用制度约束方面的相关文件。东港集团还向与会人员交流分享了相关制度管理工作经验。“这样的会议针对性很强,对我们以后履职履责具有重要帮助作用,希望以后能多开。”一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在会上说道。普陀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对各授权监督单位办公室主任在今后的具体工作中提出要求,一是要了解政策规定,尤其是对相关公务(商务)接待、公车管理使用、公费出国(境)考察等的政策规定,要熟稔能详,融会贯通;二是要完善管理制度,重视单位公务(商务)支出管理、公车使用管理等制度的完善程度,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并形成惯例;三是要做到廉洁自律,自己首先要严格注意严格把握政策规定、控制开支标准和财务支出流向,为领导做好参谋助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