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村干部,直系亲属申请或享受低保要在区民政局备案,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这是对我们村干部的纪律和制度约束,也让老百姓对政府更加信任。”近日,普陀一经济合作社书记在民政系统和基层干部职工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表上郑重签名后说,据了解,其近亲属中有人是单独施保对象,每个月还领着低保金720元。
日前,普陀区规范实施“两个备案”制度,防范最低生活保障中可能出现的“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发生,即对低保对象中与民政系统,镇(街道)、管委会干部职工、社区(村)两委会成员之间存在近亲属关系或者其银行卡(存折)由上述人员代为保管的两种情形进行备案登记。同时规定“两个备案”作为今后新进低保对象的审批前置条件,在申请时如实声明,确保“应备必备”。
截至目前,已通过书面并签字确认方式完成全区2555名民政系统,镇(街道)、管委会干部职工、社区(村)两委会成员自查,最终确定与低保对象有近亲属关系情形的备案52人,代为保管银行卡(存折)情形的备案20人。
普陀区民政局、普陀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备案工作完成情况开展核查,同时核查正在享受低保的备案人员近亲属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施保类型及申请享受时间等,确保备案真实、准确,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以低保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实现精准救助。
“民政工作要坚守民生底线,让老百姓更安心,让党委政府更放心。”普陀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全面加强民政系统自身建设,积极打造“清廉民政”,规范制度程序,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努力争做“清廉普陀”的标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