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根据全区第二季度正风肃纪工作部署要求,对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和市委党校普陀分校的公车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台帐资料和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三个单位按照纪检监察组发出的《关于开展公车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了书面自查报告。纪检监察组通过查看台帐,了解到各驻在部门已基本建立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制度,公车使用记录显示公车使用均按制度执行,由专人负责,审批手续较为完整。暂无发现驻在部门存在公车私用、公车乱用、用公车加油卡给私车加油、酒后驾驶等违纪问题。台账查看后,纪检监察组当场对所驻部门公车使用提出更高的要求:每次的加油经手人和油耗记录需存档,审批资料与油卡使用信息、车辆行驶轨迹、财务报账记录等台账需要更清晰规范清晰。
通过专项检查,发现派驻部门的公车使用存在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监督检查未到位、有的管理环节存在一定的廉洁风险等管理漏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纪检监察组采写了检查报告,并根据单位的实际分别反馈了意见,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驻在单位限时整改,对“车轮上的腐败”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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