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根据全区第二季度正风肃纪工作部署,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通过“组织自查、摸清底数,抽调人员、全面检查,当场反馈、交流通报”三个步骤,就授权监督单位公车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针对授权监督单位下属单位多、车辆多,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周密部署,即时转发检查通知,并设计《专项自查表》由各单位进行自查,既引起重视,又再次校对与摸底车辆相关情况。纪检监察组以问题为导向,抽调各单位局本级财务人员对留有公车的10家单位(包括局本级、下属单位、托管国企)31辆车,通过查看会计凭证、资料台账、车辆标识等方式对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运行经费等6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从监督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基本能够认真执行公车管理相关规定,但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制度制订不完善、执行不到位、车辆标识不规范、派车登记未建立或不齐全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纪检监察组当场指出,并即时跟授权监督单位“一把手”进行面对面地交流。在梳理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向各单位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单位认真查找公车使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并对有多辆公车的下属单位提出建立“一车一档”或“一车一明细”公示制度等建议。
“检查通报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和管理工作,坚决遏制车轮上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出现。”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