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干部监管机制。制定渔农村干部聘用选拔机制,加强渔农村干部的监管工作。渔农村招收干部由街道组织、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为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渔农村干部。日前,永兴村通过层层选拔,择优聘用了一名村干部,聘期一年,试用期三个月。 二、完善资产监管机制。一是制定招投标监督机制,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街道招标办开展招投标工作必须在街道纪工委监督下进行,做到严格按章操作,保证程序到位,顺利执行各项规程,受到渔农村群众的认可。二是制定村务决策机制,加强民主决策力度。凡牵涉到渔农村群众的各项问题,均要在民主决策下开展工作,特别是渔农村集体资产权益分配问题,经反复研究讨论,通过召开村“两委会”、“民主恳谈会”、“座谈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各种会议,最后通过民主表决确定实施方案,使渔农村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障。近日,路下沙村集体资产权益分配事项,在民主决策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三、完善财务监管机制。一是制定渔农村会计集中核算监督机制,加强会计集中核算监管工作。各渔农村必须自觉接受上级财政、审计和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按照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如有违纪或违法行为的,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二是制定渔农村财务公开机制,加强财务公开监管工作。财务公开须经街道分管领导审核认可,村书记(主任)、民主理财小组长、街道会计服务站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公开。明确财务计划和预算情况年初公开;财务收支和债权债务情况每季度公开;各项财产、收益分配、代收代缴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年末公开。三是制定渔农村干部离任审计机制,加强干部离任监管工作。干部离任前,街道着重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集体资产管理使用、财务预结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上级各项拨款使用及渔农民负担等项目进行审计。通过“四查四看”的做法,即查帐簿、看帐物是否相符;查现金帐表,看是否出现现金管理混乱问题;查来往帐表,看内外债权债务;查收支帐,看收入是否入帐、开支是否合理。通过查看核对审核弄清村务收支情况,使干部放下思想包袱,给群众交本明白帐。 (东港街道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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