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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利剑”显震慑 实现监督全覆盖
——我区2017年巡察工作纪实
区级层面先后组织3轮7个巡察组,完成了4个区属单位、1个区属国企、1所学校、41个渔农村经济合作社、3个大型工程项目的巡察;8个镇(街道、管委会)组织10个巡察组,完成了43个渔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巡察;发现各类问题436个,共移交问题线索21条,共整改问题111个,挽回经济损失约205万余元……这是2017年我区开展巡察工作交出的“成绩单”。
踏着铿锵忙碌的脚步,2017年,我区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主线,创新工作方式,区镇一体、上下联动、由点及面,推动巡察工作常态化、监督全覆盖,巡察监督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初步显现,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在基层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建机构强队伍 统筹有序推进
2017年全区巡察工作怎么察?察什么?察后怎么办?……
“2017年巡察工作的开局必须强势有力,各巡察组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对被巡察单位善于‘察言观色’,善于‘寻根究底’,敢于‘瞪眼黑脸’,‘敢于亮剑交锋’,切实当好‘千里眼’和‘顺风耳’。”2017年3月,区委巡察办召开区属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标志着我区正式启动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率先对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境保护局、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沈家门小学6家单位开展巡察,巡察重点对象是6家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并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走访核查、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形成巡察报告。
巡察工作效果如何,组织机构保障是基础,巡察人员选配是关键。为确保巡察工作高效开展,我区搭建起“3+2+X”巡察组织架构,形成了区委负总责、纪委担主责、巡察办履全责的工作格局,有力保障和推动全区巡察工作顺利启动、有效运转。
“3”即成立由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担任组长、区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区委巡察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成立区纪委巡察工作室承接做好区委巡察办日常工作;“2”即组建巡察组“组长库”和巡察“人才库”;“X”即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组建若干巡察组。
在巡察人员方面,我区从纪检、检察、财政、审计、农林水利等单位挑选44名业务骨干纳入巡察“人才库”,选优配强巡察干部,打牢巡察人才基础。“一批批作风硬、口碑好、素质高的业务骨干被选入巡察队伍,委以重任,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同时,每轮巡察前,每位巡察人员都会人手配齐“一案一册一编一单”即巡察工作方案、工作手册、资料汇编和“个性化”巡察清单,做到“人手四个一,全程规范化”。
坚持问题导向 创新方式方法
“巡察是巡视的拓展和延伸,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省、市、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政治方向、问题导向和价值取向,充分发挥好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巡察工作必须立足整体设计,把创新贯穿于巡察全过程,以目标要求来倒逼,以解决问题来推动,为今后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板。
为打好巡察工作“准备仗”,巡察前,各巡察组会与公检法、组织、信访、审计等单位沟通衔接,集中收集问题线索,列出“问题清单。巡察中,则创设三种谈话方式,即各巡察组以落实“第一种形态”为关键,做到干部群众“区别谈”、设计问题“闭门谈”、以及对前期掌握情况和重点问题“迂回谈”,提高谈话针对性,消除个别谈话“烟雾弹”。“今年以来,共组织座谈会64次,巡察谈话1338人次,通过分层分类谈话,一些平时难以发现的问题都浮出了水面。”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
我区还立足实际,对巡察工作机制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实施“每日例会”机制,巡察组通过聚焦“三个重点”,每日汇总梳理工作情况,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统筹安排下步工作;实施“下沉一级”机制,必要时到区属单位下属部门延伸巡察,通过巡上察下、由下追上,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印证、追溯;实施快速处置机制,针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委机关相关科室第一时间下去调查核实,做到即知即查。
为及时梳理、汇总巡察发现问题,我区还建立了“巡察问题数据库”,明确被巡察单位需立即整改、需重点治理、需坚持长期整改的三张“问题清单”,做好“交账”前功课。同时,全程畅通驻地接访室、举报箱、24小时举报电话,网络举报邮箱“四位一体”举报途径,“零距离”听取群众声音。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241件。
全面压实责任 紧盯问题整改
“区环境保护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还不强,在工作研究部署上重环保职能工作、轻党建工作;东港街道4个股份经济合作社:落实“三会一课”不到位,“三资”管理、“三务”公开、招投标制度执行不规范…..区委巡察组向6家单位、8个镇(街道、管委会) 反馈巡察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
立足求真、直指问题。一份份沉甸甸的巡察反馈,就是一份份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体检报告”,也是对被巡察单位的一次次及时“唤醒”。在普陀廉政网、《今日普陀》等媒介上开辟专栏,晒出被巡察单位“政治体检报告”的同时,还在被巡察单位单位网站上公开巡察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对个别整改方案不具体、不深入,达不到要求,责令重写,彻底打消“过关”思想,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倒逼责任落实。
除了公开“晾晒”,我区还牢牢扭住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区委书记专题会坚持第一时间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意见;实施政府副区长参加分管单位巡察情况反馈会和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工作机制,把好分管部门关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领导问题抓整改落实。渔农村巡察情况直接向各镇(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反馈,明确各镇(街道、管委会)党(工)委为渔农村巡察整改的责任单位,承担整改主体责任。
此外,我区积极实践“四种形态”,针对不同对象、问题严重程度,分类别、分层次、分步骤,逐条线索进行核实处理,严格把握好执纪问责尺度。“如对巡察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责令纠错等方式,做到即巡即改。对一些违纪涉嫌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案管部门立案审查,显示震慑效应。
不信尘土涤不净,不信春风唤不回。2018年,我区将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推进我区巡察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建设,2021年前实现巡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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