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国,最近区委巡察组要来,你看那些管理费能不能来给我们付付好啊?” 2017年年中,当得知普陀区委第四巡察组要进驻东极,东极镇青浜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郭忠国打电话给东核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负责人,让他把因生意不景气未付清的管理费来及时付清,巡察组进驻的前一天,经多次催讨的2万元管理费顺利到账。
去年以来,普陀擦亮巡察“利剑”,创新工作方式,区镇一体、上下联动、由点及面,推动巡察工作常态化、监督全覆盖,巡察监督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初步显现,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在基层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数据显示,2017年,普陀区在区级层面先后组织3轮7个巡察组,完成对4个区属单位、1个区属国企、1所学校、41个渔农村经济合作社、2个民生工程项目及一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巡察;8个镇(街道、管委会)组织10个巡察组,完成43个渔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巡察。
巡察工作效果如何,组织机构保障是基础,巡察人员选配是关键。为确保巡察工作高效开展,普陀搭建起“3+2+X”巡察组织架构,形成了区委负总责、纪委担主责、巡察办履全责的工作格局,有力保障和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启动、有效运转。“3”即成立由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担任组长、区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区委巡察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成立区纪委巡察工作室承接做好区委巡察办日常工作;“2”即组建巡察组“组长库”和巡察“人才库”;“X”即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组建若干巡察组。
“我们从纪检、检察、财政、审计、农林水利等单位挑选44名作风硬、口碑好、素质高的业务骨干纳入巡察“人才库”,委以重任,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人才支撑。”普陀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同时,每轮巡察前,每位巡察人员都会人手配齐“一案一册一编一单”即巡察工作方案、工作手册、资料汇编和“个性化”巡察清单,做到“人手四个一,全程规范化”。
同时,普陀还深化运用“3+2”工作模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3”即建立巡察整改约谈、巡察整改公开、巡察整改建议三项制度,明确政府副区长参加分管单位巡察情况反馈会并约谈分管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普陀廉政网、《今日普陀》公开“晾晒”被巡察单位“政治体检报告”,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巡察建议书的形式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从全区层面推动问题解决。“2”即实施巡察整改“四不放过”和巡察整改“回头看”两项具体举措。严格把关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坚持做到组织领导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认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举措不到位“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到位“不放过”;杀好“回马枪”,对区海洋与渔业局等5家单位进行了巡察整改“回头看”,通过“回头看”发现新问题、形成再震慑、促成再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