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8月3日至9日,区委巡察办组织2个巡察组分别对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境保护局、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沈家门小学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提出整改要求。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以来,区委2个巡察组采取“一巡三”方式,分别对上述6家单位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六项纪律”,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大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三个重点”,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巡察结束后,区委“五人小组”专题听取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步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次巡察,共发现被巡察单位各类问题123个,问题线索16个。
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不够有力。政治意识弱化,传达学习上级党委重要精神不到位。党的建设缺失,下属个别企业党支部应建未建,退休职工党支部活动开展不正常,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干部任用、企业员工招聘不规范,选人用人不够公开、透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执行不到位,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公务接待不够规范,对下属企业业务接待费支出监管不到位,科技经费补助存在不规范现象。
区海洋与渔业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到位,责任落实层层递减。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多个党支部支委成员缺位;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够正常,上级党委重要精神传达覆盖面不广。“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财务管理、小额资金项目补助等权力运行监督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务接待欠规范。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队伍管理缺乏刚性,服务窗口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与群众要求还有差距。对下属单位、行业协会的监管不够有力,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在行业协会中存在违规兼职现象。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上紧下松、层层减弱。党的建设弱化,与区环保局合署后,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中层干部年龄结构老化,后备干部储备薄弱,协管员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健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重点环节存在监管漏洞,相关执法程序欠规范,财务管理不够严格,廉政风险防控举措落实不够到位。严纠“四风”力度还不够大,个别执法人员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不强,重管理、轻服务。
区环境保护局:部分领导干部 “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少,班子会议记录欠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到位,工作作风欠深入。公务接待欠规范,财务管理不够严谨。财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存在资产管理不严格、环保补助资金发放不严谨、企业排污费收缴不及时等问题。对重点岗位缺乏有效监督,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个别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工作不实等情形。
舟山市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意识不强。政治意识较淡薄,传达学习上级党委重要精神不及时、不全面。党的建设薄弱,“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下属个别公司党支部形同虚设,党员队伍管理松散,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现象。人事组织制度执行不规范,干部任免和人员招录随意性较大。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公司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合同签订不规范,对下属公司监管不够有力。
沈家门小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重教学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较为突出。党的建设弱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党员组织观念不强。校领导与教职工日常联系不够紧密,开展谈心谈话较少。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和廉政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存在学校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不到位,基建维修工程和物资采购有漏洞;个别重点岗位未采取轮岗制度,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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