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中共舟山市普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决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监察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街道)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党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街道)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六)根据本区实际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
(七)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八)负责对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九)协助区委、区政府抓好纪检组织建设,会同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区属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镇(街道)纪检领导班子的人选;负责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
(十)负责对全区社会舆情的分析、研判、会办及交办、督办等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下属财务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决算,其中财务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为舟山市普陀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当年收入合计86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2.74万元,上年结转32.94万元。
(二)2015年度部门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当年共计支出847.58万元。
1.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544.79万元,专项支出302.79万元。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3.84万元、文化体育传媒支出0.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67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7.58万元。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数为803.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和商品服务等基本支出和保障单位履行职能所需的项目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数为0.2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各类报刊、杂志征订。
(三)医疗卫生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数为9.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数为33.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决算4.75万元,上年未产生因公出国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2014年计划1人因公出国,2015年实际产生出国费用。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35.7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3%。主要用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兄弟县(区)及镇(街道)办案协作和公务接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委局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普陀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规范公务接待流程。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41批次,1435人次,共35.72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2.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4.3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12.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度,本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本单位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运行费用下降较多。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34万元,增长19.70%,主要是因为工作需要,安排1人因公出国。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4辆(其中,1辆借给区人大使用)、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本单位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附件:1.2015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015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4.2015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5.2015年度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6.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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