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7日至20日,市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第三巡察组对普陀区东港街道南岙社区赵家岙股份经济合作社(下简称合作社)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听取了南岙社区赵家岙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作情况汇报,开展个别谈话17人次,下村走访35户,发放调查问卷65份,受理群众来信来电4件,来访6人次。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渔农村“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合作社主要负责人违反财经纪律,导致“两委”班子个别成员和老年协会会长以小工工资名义领取报酬;
2、监督制约机制缺失。合作社重大事项须经“两委”会议讨论决定、“五议两公开”等制度未能得到落实。“两委”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缺乏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的自觉性和执行力,社监会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合作社支付的款项审核缺乏完整性和规范性;
(二)执行财经纪律、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部分工程项目财务处理不够规范,存在无招标、无合同、无预算、结算无依据的现象;
2、工程款支付不符规定。工程支付未按工程实施计划付款,个别工程存在用现金支付工程款、支付额大于预算额等问题;
3、日常财务处理不够规范。在项目财务处理的过程中,存在账上中断处理,多帐结算支付的现象;
4、老年协会财务管理混乱。老年协会的财务资金没有纳入合作社的财务管理。
二、建议和要求
1、对巡察中发现的合作社主要负责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责成东港街道认真开展核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2、对工程建设管理、违反财经纪律、合作社“两委”作用发挥不力等问题,建议东港街道加强对社区、合作社工程项目监管,出台系统、易行、确保监管到位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体系;
3、要求街道切实落实“村账镇管”规定,把老年协会账务纳入合作社财务管理,确保日常监管到位;
4、完善“三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两委”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五议两公开”等规定制度,对渔农村社区执行制度方面存在的失之于宽、粗、漏等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治,建立健全制度,强化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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