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更好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区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深化驻点巡查,下沉一级,以短时间驻点下属单位的监督形式,达到定点巡查、跟踪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全面落实监督执纪主责。
一、树立看齐意识,完善巡查流程。纪检监察组对标上级巡察要求,巡前向两家授权监督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确定5家下属单位为巡查对象,研究制定《2017年蹲点巡查方案》;采取召开下属单位班子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查阅会议记录、财务账目、党风廉政台账等相关资料的多元模式,确保巡查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提升巡查工作质量。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巡查重点。深度对接被巡查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明确驻点巡查重点和具体工作任务。巡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了解下属单位、党支部贯彻落实区委、区纪委及党组各项工作部署情况;巡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了解党组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抓落实的情况;巡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和廉政制度执行等情况。
三、反馈督查意见,增强巡查实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向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反馈,如会议记录不详实、自行招投标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巡查结束后向各单位党组反馈了巡查基本情况,提出意见、建议9条次。各单位一把手高度重视,表示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从局级层面加强指导督促,完善监管制度,逐一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对下属单位的年度考核。纪检组将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巡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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