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纪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集中一周时间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督查活动。
督查主要采取自查与抽查两种方式。一是被监督单位自查:重点督查公务接待、公车运行费、使用情况是否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章制度,上报数据务必真实,不得虚报、瞒报、漏报;二是驻局纪检组抽查核查:自查结束后,驻局纪检组对被监督单位进行抽查核查,对照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项目按时间节点、初预算数和实际支出两组数据统计,及时发现与纠正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被监督单位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规定,“三公”经费支出平稳且有下降趋势,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驻局纪检组通过开展“三公”经费的督查,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支出过程中的监管,确保有效降低“三公”经费费用,促进厉行节约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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