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在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依法审计能力的同时,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努力争取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理解和配合,着力营造和谐的审计外部工作环境。 一是及时报告审计工作,积极争取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对审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交审计专报,有2只审计报告得到了区政府领导批示。7月份向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2005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重点揭示了8方面24个典型问题,并结合实际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得到了区人大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二是加强与市审计局的业务联系和沟通,增强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力度。多次到市局向有关处室的负责人请教业务并邀请来本局指导工作,吸取经验,引进技术,确保新修订的《审计法》和审计署6号令的贯彻落实,全面规范审计工作。 三是加强与司法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协调,创新经济监督协作机制。先后与区纪委、区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制定了信息通报制度、案件备案审查等制度,形成了多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网络。 四是坚持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并重,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与交流。在项目实施审计前,开展审前调查,座谈交流,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为顺利实施审计工作做好铺垫;同时,不失时机地宣传审计知识,普及审计的认知面。对合理不合法的问题,区分历史遗留、客观因素、主观责任,紧密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妥善处理,不搞一刀切;特别注重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实现“一审二帮三促进”的工作目标。 (区审计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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