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下半年起,区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在普陀电视台、普陀区政府网站上公布一次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部分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中参合人员住院人次、人均出院费用等数据。本月起已公布了各定点医疗机构2006年1-6月的第一期数据。实施该项制度,旨在进一步增加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的透明度,确保参合人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遏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同时,我区加大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考核力度,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控制参合渔农民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并将人均出院费用、自负医疗费用比例等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范围。 (区卫生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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