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下午,2017年全区渔农村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徐俊军出席会议。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按照市纪委提出的渔农村巡察三年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今年我区将通过区、镇(街道、管委会)两级联动的方式,对84个经济合作社开展巡察。其中区级巡察经济合作社41个,各镇、街道巡察经济合作社43个。本轮区级巡察时间从6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对每个村(社)的巡察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视情延长。镇(街道、管委会)的巡察时间可与区级巡察同步,也可另行安排。
此次巡察,区委成立四个巡察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均由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组长、副组长担任。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重点对各村(社)两委会班子及其成员2014年以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的情况、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和廉政制度执行的情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形成巡察工作报告。
据了解,整体巡察工作主要分为巡察准备阶段、巡察实施阶段、巡察问题的交办督办阶段。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经区巡察办审核后,巡察组将向相关镇(街道、管委会)进行书面反馈,并抄送各村(社区),督促其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不力的镇(街道、管委会)和村(社区),区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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