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近日,区纪委下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折不扣执行、落实好“十二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等节礼;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3、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4、严禁接受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5、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6、严禁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使用管理纪律,违规配备使用公车;7、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或电子礼券;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并借机敛财;9、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10、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11、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12、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地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九严禁”等换届纪律要求。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当做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警惕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立规矩、明红线,持续发力加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亲自部署,督促落实,又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矩,还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通知》强调,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在纠正“四风”问题上一寸不让、一抓到底,做到瞪大眼睛、勤敲警钟,识破“四风”新动向、隐身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营造监督氛围,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形成整治“四风”的强大合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和廉洁自律要求,严格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区纪委将于中秋、国庆期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监督检查,对违反“十二个严禁”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动辄则咎、快查速结,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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