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以来,区纪委抽调力量组成6个督查组,由区纪委常委带班,对全区各镇(街道)、区属单位及有关国有企业共56家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进行年中督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据介绍,此次督查范围比去年有明显增加,重点把各地各单位开展“树标杆、补短板、求突破、走前列”大行动和“负重奋进、敢当善为—项目服务年”作风建设活动、推进“三重”项目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在督查主体责任方面,重点围绕党委(党组)是否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否严肃党的纪律;是否加强作风建设;是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否加强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职等。监督责任方面,重点围绕纪委(纪检组)是否突出主责、突出主业、加强队伍建设等。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重点反馈存在问题和不足,推动各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将向区纪委常委会汇报督查结果。对于发现的问题,区纪委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将此次督查情况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评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