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21日赴杭州汇报工作,无出差审批单;3月的差旅发票出现在9月的报销单里;旅游大巴套票硬票与换取的软票重复报销……这是我区对近期查处的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情况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我区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对2014年4月以来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及差旅费支出标准、审批和报销管理、出差纪律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累计检查出差人次22532人次,差旅费总支出627.60万元,共发现有瑕疵资金24.86万元。
此次检查采取全面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方式,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重点抽选了50个预算单位。“为保证抽查更具代表性,我们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做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属各单位全涉及,本岛、海岛全覆盖。”区财政局行政事业科负责人介绍说。
“检查发现,除较多的出差审批手续不规范、差旅费报销不够及时等问题外,还存在个别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报销的现象。”该负责人说,如按差旅费管理规定,正科级单位和镇(街道)担任正科实职领导职务人员可一人住一个标准间,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正科非领导职务和非实职人员按一人一标间标准报销的现象。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总结,并就各抽查单位的总体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建议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查清每一笔有瑕疵的差旅费。
“违规报销差旅费,不仅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财政负担,导致资源浪费,还会助长干部的不良作风。”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单位要重申各项公务开支标准,严肃财经纪律,纠正不正之风,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断营造收手、知止的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