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上面硬要做的,我们也不愿意。”“你再说也没有用,解决不了就是解决不了。”“这个事情不是我负责,你去问别人吧,不要找我。”……群众找基层干部办事,听到这样一些推诿责任的回复,寻求帮助的心“拔凉拔凉”。
基层干部身处一线,直接与群众打交道,他们的一言一行关乎党委、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为此,日前东港街道出台《关于建立干部负面言行提醒制度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向街道全体机关干部、社区(村、经济合作社)干部推行负面言行提醒制度,解决基层干部中存在的“脱离群众、浮于表面、作风不正、担当不足”等问题,增强基层干部“不推诿、不推责”服务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在广泛征集梳理的基础上,《意见》明确了全体干部在面对群众、服务群众、履行职责时,言行方面需要“避免什么”“注意什么”。干部负面言行分“负面言语”和“负面行为”两部分,“负面言语”包含对领导不能说、对同事不能说、对群众不能说和其他四大类共100条,“负面行为”包含大局观念不够强、联系群众不深入、集体经济“三资”管理不严格、工程招标不规范、廉政底线不牢守等十大类共36项。
负面言行提醒内容已通过《提醒本》、《提醒录》等形式印发至全体机关干部、社区(村、经济合作社)干部,全体干部通过对照负面言行提醒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自觉对照检查自身差距和不足,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改,时刻约束自己不说负面话、不做负面事。
“基层要夯实,要把‘有形的垃圾’清理掉,也要将‘无形的垃圾’清理掉。”东港街道纪工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100条负面言语和36项负面行为组成的“负面清单”,是为基层干部准备的一份特殊教材,促使他们对肩负的责任更加清楚,进一步激发爱岗敬业、敢于担当意识。
同时,为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东港街道纪工委还邀请威信高、情况熟的老干部、老党员、群众代表、村(社、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等担任党外群众义务监督员和负面言行观察员,定期召开“两员”会议,听取负面言行提醒制度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此外,街道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形式,动态跟踪督查干部日常言行表现,将检查情况与个人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实行干部负面言行反向测评,年度民主评议表增设“负面言行测评栏”,罗列“态度恶劣、张扬跋扈”、“优亲厚友、办事不公”等10方面负面情况,设置“严重、比较严重,不存在、不了解”等测评选项,测评结果及时公布,并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另外,街道还在干部日常管理教育中引入问责惩戒和退出机制,明确批评提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停职劝退、依法罢免等处置方式。其中,出现负面言行3次及以下的,由科室长、社区(村)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举措;情节较严重引发群体性上访或出现负面言行3次以上的,由分管(联系)领导进行约谈,并下发《约谈问责通知单》,提出问责建议,取消年底评优评先资格,并在科室内部或社区(村)班子会议上予以通报;科室长、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出现负面言行情况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出现适用停职劝退或依法罢免情形的,报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出现违反党纪国法情形或言行造成恶劣影响的,街道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介入,按党纪党规有关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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