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陀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孙文斌收到一个包裹,里面有一盒榛子和一盒干蘑菇。
“这几天自己没有网购,这个包裹来自哪里?”孙文斌翻看快递单上的寄件人姓名,姓廉,名字还有点熟,他突然想到春节前办结的一个案件当事人的妻子廉某,马上翻看办案记录核查了一下,寄件人确是廉某。
今年1月,廉某的丈夫聂某因为冲动砍伤他人,被以故意伤害罪提请批准逮捕,普陀区检察院鉴于聂某系自首且已积极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谅解的客观事实,在综合分析社会危险性和执法办案风险后,决定对其采取不批捕措施,使其免去了“牢狱之灾”。原来廉某为了表达对承办案件的孙文斌的感谢,特地从千里之外的辽宁铁岭邮寄了土特产。
“我们办案是依法依规处理的,没有任何偏袒,更无需额外的感谢。 ”孙文斌立马向侦监科科长周超汇报。“我们有严格的纪律,不能拿犯罪嫌疑人及家属、案件当事人的任何礼物,包括土特产。 ”侦监科科长周超说,并马上向普陀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乐杰报告了情况。乐杰明确表示不能收受礼金礼品,应当将相关土特产全部退还。“一开始廉某拒绝提供地址,她说不值多少钱,就是一点小心意。但是我们无论如何不能要的。 ”周超给廉某打去电话耐心解说,最终廉某告知了自己的地址,土特产原封不动地退回了辽宁。
“我区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以来,派驻机构的监督责任和驻在单位党组的主体责任同频共振、同向而行,全面从严治党理念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得到了坚决有效贯彻,广大检察干警的廉洁意识也有了长足的提升,机关环境也越来越风清气正。”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