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陀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孙文斌收到一个包裹,里面有一盒榛子和一盒干蘑菇。这几天自己没有网购,这个包裹来自哪里?孙文斌翻看快递单上的寄件人姓名,又核查了办案记录,发现寄件人是春节前办结的一个案件当事人的妻子廉某。
今年1月,廉某的丈夫聂某因为冲动砍伤他人,被以故意伤害罪提请批准逮捕,普陀区检察院鉴于聂某系自首且已积极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谅解的客观事实,在综合分析社会危险性和执法办案风险后,决定对其采取不批捕措施,使其免去了“牢狱之灾”。廉某为了表达对承办案件的孙文斌的感谢,特地从千里之外的辽宁铁岭邮寄了土特产。“我们办案是依法依规处理的,没有任何偏袒,更无需额外的感谢。 ”孙文斌立马向侦监科科长周超汇报。“我们有严格的纪律,不能拿犯罪嫌疑人及家属、案件当事人的任何礼物,包括土特产。 ”侦监科科长周超说,并马上向普陀区纪委区监委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乐杰报告了情况。乐杰明确表示不能收受礼金礼品,应当将相关土特产全部退还。“一开始廉某拒绝提供地址,她说不值多少钱,就是一点小心意。但是我们无论如何不能要的。 ”周超给廉某打去电话耐心解说,最终廉某告知了自己的地址,土特产原封不动地退回了辽宁。
据介绍,在历时两年多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司法改革后,普陀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主体责任,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努力营造了机关风清气正的环境。
“派驻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我区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在擦亮‘探头’中有效加强监督,切实发挥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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