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村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加强村级重大事项和项目监管的有效措施,这从制度上铲除了‘小官大贪’的滋生土壤。”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如沈家门街道建立实行的村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了对村级村务、财务的管理,规范了村“两委”的班子行为,是“清廉村社”建设的制度性举措,为“清廉普陀”建设添砖加瓦。
重大事项范围包括村级报告事项范围和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范围。其中,村级报告事项范围包括重要突发事项、重要临时事项、重要事务决定、重要项目建设、村级财务规定、重要资产资源处置、重要救助和补贴发放等7个方面共21项。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包含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本人、配偶及子女在本行政村辖区内承包工程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资源的情况等6个事项。
据介绍,如沈家门街道村级集体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渔农村(社)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议事决策程序,如实填报《村(社)务工作重大事项申报表》,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或备案。紧急事件可直接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其他事项向分管领导报告,涉及群众利益的要先经村代会审查。为确保村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真正发挥作用,街道党工委确定由党工委副书记专门督办制度的落实,定期入村了解情况,对发生重大事项未请示报告的追究其领导责任。
打造“清廉村社”是普陀区大力推进“清廉普陀”建设进程中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普陀以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为核心,以社会崇廉、科技促廉、大众评廉为支撑,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不断推进“清廉普陀”建设,为高水平建设开放活力的幸福普陀提供坚强保障。
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清廉普陀”建设重点任务已被分为21项,并完成了责任分解具体工作,借此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共筑清廉高效营商环境,建设清正勤廉干部队伍,与此同时,我们积极推进形成清朗向上的社会民风。“下一步,我们还将科学构建‘清廉普陀’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依托‘清廉新区’指数和大数据技术,设立廉政行为、重点领域治理、问题线索处置、公众清廉印象等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定期发布清廉状况,不断提升群众对‘清廉普陀’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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