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今年,我们按照省委建设‘清廉浙江’的重大部署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清廉普陀”建设的实施意见》。”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全面打造“清廉普陀”,旨在着力实现普陀区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营商环境的清廉高效,党员干部的清正勤廉,社风民风的清朗向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新时代迈上新的台阶。
推进“清廉普陀”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主要抓手,是“清廉浙江”和“清廉新区”建设在普陀的具体实践,也是高水平建设开放活力的幸福普陀的题中应有之义。《关于推进“清廉普陀”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了普陀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清廉普陀”建设的21项主要任务,即通过一届及更长时间的努力,形成与“自由贸易先行区、海上花园会客厅”地位相匹配、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呼应,政治生态山清水秀、营商环境清廉高效、党员干部清正勤廉、社风民风清朗向上的“清廉普陀”形象,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享受到幸福普陀建设的成果。
根据《意见》,普陀区将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基础;着力共筑清廉高效营商环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市场行为监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化清廉企业建设,强化工程领域风险防控;着力建设清正勤廉干部队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持续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完善容错免责机制;着力形成清朗向上社风民风,推动公民崇廉尚洁,构建清廉海洋文化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治理,推进“清廉村社”建设,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意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正向与反向相结合,系统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政府自评与社会评价相结合,清廉感知度与清廉获得感相结合,科学构建“清廉普陀”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依托“清廉新区”指数和大数据技术,普陀区将设立廉政行为、重点领域治理、问题线索处置、公众清廉印象等指标,赋予相应权重,进行标准化处理,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预警,定期发布清廉状况,树立清廉风向标,不断提升群众对“清廉普陀”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我区还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清廉普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严格督查考核,坚持年度考核、中期考核、综合验收考核相结合,每年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评估,查找不足,督促落实。”该负责人介绍说,同时,普陀区还将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等多媒体宣传平台,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清廉普陀”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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