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监察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向社会公布。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对于目前公布的监察法草案,我市广大干部群众展开了热议。
普陀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干部利用报纸学习《监察法(草案)》
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 姚 力:《监察法(草案)》赋予了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和处置职能,确立这个全新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依法行使职权的根本性问题,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同时《监察法(草案)》也从多个方面加强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严格规范了监察程序。
普陀区纪委区监委驻海洋与渔业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谢志远:《监察法(草案)》把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实践需要和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明确了国家监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规定了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调查手段、监察程序等重要内容,是对国家监督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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