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3名退出实职的干部上班不正常问题给予通报、诫勉谈话、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对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对垃圾填埋场污染海域环境案件中环保、住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与管理对象称兄道弟,在生活上未能保持一定距离,丧失纪律底线的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几年,舟山市普陀区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一批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被严肃问责。
这是普陀区在作风建设新形势下,面对个别单位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影子,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着力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亮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促进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促进建设开放活力幸福普陀、转变党员干部作风好转的一个工作缩影。
“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存在,严重影响政令畅通和各项重点工作的有效贯彻落实,是纠正‘四风’问题的重中之重。”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亮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就是要纠正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个别干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强,上班应声点卯,不能将精神集中到对上级政策的落实上来;个别干部不愿下基层“受苦”,对于一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本该急办快办的事情拖办缓办;个别干部遇事“难”字当头、“退”字当先,缺乏啃硬骨头的勇气和担当;有极少数干部还不守规矩、违法违纪。为使“亮剑”更为有效,普陀区纪委区监委从检查、督查、巡察发现的问题中梳理归纳出该区当前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的4大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监督、检查。
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及由此反映出来的理想信念不牢、宗旨意识不强和纪律观念、规矩意识不够的问题,2017年,普陀区积极组织开展了“党内法规学习季”教育活动,利用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纪党规教育,编印下发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拍摄作风建设纪实片、组织家风家规家训系列巡展,落实勤政廉政“六必谈”制度,深入开展多层次谈心谈话,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实干担当精神。
“同时,我们还狠抓工作督查,重点加强对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开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执纪监督检查。”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去年,我们还围绕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了三重项目攻坚、“剿灭劣V类水”、“最多跑一次”等专项巡察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并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强化对“项目攻坚年”系列活动中工作推进不力、执行不强、整改不到位问题的责任追究,切实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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