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对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今年以来,普陀区纪委、区监委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普陀实际,聚焦改革重点,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保证了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主体责任扛在肩头
普陀区委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把落实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责任,审慎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
去年12月,在接到改革试点任务后,普陀区立即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区委书记张立军担任组长,并提出“坚决贯彻、走在前列”的要求,强调做到“三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先到位、配合衔接先到位、办公地点先到位。区委副书记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对试点工作负总责,并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
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小组坚持学习改革最新精神要求,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第一时间专题研究《普陀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舟山市普陀区监察委员会工作任务清单》等文件,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同时,普陀区纪委切实发挥主抓直管作用,组成5人专项工作小组,对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等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按照任务清单主动分头对接沟通相关事宜,稳步有序推进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
在市纪委的精心指导下,普陀区委牵头抓总、普陀区纪委主抓直管,各有关方面上下同欲、勠力同行,凝聚起了改革的强大合力,这让参与改革试点工作的干部们干劲十足。“特别是区委书记张立军同志带头当好‘施工队长’,自觉担负主责、首责、全责,以‘绣花’功夫精心施工,亲自主持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亲自抓区级转隶组建,亲自研究解决‘纪法’‘法法’协调衔接的关键症结,亲自推动分析评估和深化完善工作,保证了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普陀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稳步推进全面融合
2月16日,普陀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徐俊军同志为普陀区监委主任,同日下午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上表决任命了区监委副主任、委员,并组织普陀区监委主任、副主任、委员进行了宪法宣誓;2月17日,普陀区召开区监察委员会组建暨转隶工作会。这标志着我区组建及转隶任务顺利完成。
看似简单的合署,要真正达到“融合”的效果,绝非易事。按照“全融合”的要求,“两委”合署办公后,共同设立办公室、干部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7个室,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并整合转隶力量,因地制宜设立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新设)3个室,调整优化后的机关内设机构共计10个。
除了优化内设机构设置,普陀区纪委、区监委还结合每名干部的特长和意愿,对干部岗位进行合理配置,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激发每名干部在改革舞台上显身手、长才干、作贡献。对此,普陀区纪委、区监委对原有两个纪检监察室、区人民检察院转隶人员等作整合安排,重点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和案件审理室人员力量,把熟悉纪律审查和职务犯罪调查的业务骨干充实到三个纪检监察室,把熟悉法律知识和诉讼业务的干部充实到案件审理室。
李梦莎原在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和反贪局工作了近7年,主要从事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和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今年3月,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她从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转隶至与普陀区纪委合署办公的区监察委员会,目前主要参与执纪监督审查、巡察、党风廉政建设工督查等工作。“从一名从事刑检工作的检察‘老人’转变为一名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兵’,虽然在工作中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也有很多过去的经验可以借鉴,但我还应该多从书本里学习,在实践中学习,有针对性地充实和掌握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所必备的各种知识,努力成长为纪检监察领域的行家里手,为建设我们‘清廉普陀’献出应有之力。”李梦莎说。
“融合后,力求每个业务部门既有纪委执纪审查的丰富经验,又有调查职务违法和犯罪的能力,争取最大限度地发挥团队的化学效应,实现1+1>2的目标。”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着力实现规范高效
新机构、新机制的运行过程中难免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为实现规范高效运转这一重大长远任务,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立足普陀实际,坚持以学为基,以加快工作磨合为路径,以探索实践办案流程为突破口,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破冰攻坚。
“首当其冲就是要抓好转隶干部政治意识和纪检干部法律意识的学习教育,促进时时事事处处讲政治。”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为补齐转隶干部“本领恐慌”、“能力危机”短板,普陀区纪委、区监委建立了“一月一主题、两月一论坛”学习教育制度,先后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纪检监察专题讲座、纪检监察百家讲坛等,并发放《刑法一本通》《纪律审查证据收集与运用》等书籍供日常学习。并统筹安排转隶干部参与“最多跑一次”改革、“三重”项目推进情况督查、政治巡察、换届风气督导、正风肃纪明查暗访等工作,共同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加快度过“工作磨合期”。
同时,机关各室特别是业务科室积极主动建章立制,先行先试探索实践。如信访室出台《普陀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程》,调整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图,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办理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案件监督管理室认真学习省纪委下发的《监察文书格式样本》,归纳整理监察业务中涉及的其他程序性文书,共开具各类文书6类28份;纪检监察室绘制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流程图、监察业务运行工作流程表两张“功能型”图表,在日常工作中探索试行等。
“特别是在办案过程中,业务科室之间既密切协作配合,又相互监督制约,确保了我区首例职务犯罪案件顺利办结。”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在此案办理过程中,普陀区监委与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向省人民检察院请示报告相关问题,在案管系统中及时启用监察案件移送端口,使案件移送渠道得以畅通。同时,监察、检察两家机关在首例涉刑监察案件办理协助的基础上,根据提前介入的探索实践,联合出台了《普陀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引导取证工作规定(试行)》,为“监诉一体”的工作协同机制提供制度性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