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2023年2月12日 星期日    
        首  页 要闻动态 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监督曝光党建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

        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网站:[看图说巡察]普陀真看 细听 实察

        来源:         发布时间:2017/7/3 9:18:22     点击量:159

            6月21日下午,普陀区2017年渔农村巡察正式启动。


        (普陀区全区渔农村巡察动员部署会)
         
            按照市纪委提出的渔农村巡察三年全覆盖的工作目标,2017年,普陀区通过区、镇(街道、管委会)两级联动,对全区84个经济合作社开展巡察。其中区级巡察经济合作社41个,各镇、街道巡察经济合作社43个。本轮区级巡察时间从6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对每个村(社)的巡察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视情延长。整体渔农村巡察工作主要分为巡察准备阶段、巡察实施阶段、巡察问题的交办督办阶段。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经普陀区巡察办审核后,巡察组将向相关镇(街道、管委会)进行书面反馈,并抄送各村(社区),督促其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不力的镇(街道、管委会)和村(社区),普陀区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普陀区巡察办编印的《普陀区巡察工作手册》)
         
            此次普陀区渔农村巡察,成立了四个巡察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均由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组长、副组长担任。同时,还从组织、财政、审计、农林、海洋、民政、审招等相关部门抽调了20政治过硬、经验丰富、业务熟悉的同志充实到巡察组,每组5名成员。
         

        (巡察组对东极镇青浜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重点对各村(社)两委会班子及其成员2014年以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的情况、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和廉政制度执行的情况等进行深入了解。
         

        (张贴巡察公告、悬挂举报箱)
         
            巡察组通过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开展巡察。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从蛛丝马迹中寻求问题线索,确保巡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巡察人员看材料、查问题)

        (巡察人员听反映、找线索)

        (巡察人员说纪规、防腐败)
         
            整体渔农村巡察工作主要分为巡察准备阶段、巡察实施阶段、巡察问题的交办督办阶段。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经普陀区巡察办审核后,巡察组将向相关镇(街道、管委会)进行书面反馈,并抄送各村(社区),督促其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不力的镇(街道、管委会)和村(社区),普陀区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本站第 位访者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05001502号 技术支持:网乐科技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舟山市普陀区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中共舟山市普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舟山市普陀区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