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下午,普陀区2017年渔农村巡察正式启动。
(普陀区全区渔农村巡察动员部署会)
按照市纪委提出的渔农村巡察三年全覆盖的工作目标,2017年,普陀区通过区、镇(街道、管委会)两级联动,对全区84个经济合作社开展巡察。其中区级巡察经济合作社41个,各镇、街道巡察经济合作社43个。本轮区级巡察时间从6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对每个村(社)的巡察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视情延长。整体渔农村巡察工作主要分为巡察准备阶段、巡察实施阶段、巡察问题的交办督办阶段。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经普陀区巡察办审核后,巡察组将向相关镇(街道、管委会)进行书面反馈,并抄送各村(社区),督促其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不力的镇(街道、管委会)和村(社区),普陀区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普陀区巡察办编印的《普陀区巡察工作手册》)
此次普陀区渔农村巡察,成立了四个巡察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均由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组长、副组长担任。同时,还从组织、财政、审计、农林、海洋、民政、审招等相关部门抽调了20名政治过硬、经验丰富、业务熟悉的同志充实到巡察组,每组5名成员。
(巡察组对东极镇青浜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重点对各村(社)两委会班子及其成员2014年以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的情况、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和廉政制度执行的情况等进行深入了解。
(张贴巡察公告、悬挂举报箱)
巡察组通过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开展巡察。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从蛛丝马迹中寻求问题线索,确保巡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巡察人员看材料、查问题)
(巡察人员听反映、找线索)
(巡察人员说纪规、防腐败)
整体渔农村巡察工作主要分为巡察准备阶段、巡察实施阶段、巡察问题的交办督办阶段。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经普陀区巡察办审核后,巡察组将向相关镇(街道、管委会)进行书面反馈,并抄送各村(社区),督促其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不力的镇(街道、管委会)和村(社区),普陀区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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