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2023年2月12日 星期日    
        首  页 要闻动态 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监督曝光党建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

        省纪委监察委员会网站:舟山普陀督查多“找茬” 百姓少跑腿

        来源:         发布时间:2017/6/7 11:25:58     点击量:156

            “同志,我来办理不动产过户,想先了解一下需要什么资料,一次性能办好吗?”近日,舟山市普陀区纪委“最多跑一次”督查人员化身普通百姓,询问工作人员办理流程、“一次性告知”、承诺时限等“最多跑一次”具体事项。
         
          “大爷,您来这里办什么事啊,办得怎么样了,还满意吗?”当天下午,督查组又以暗访形式向前来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的张大爷进行询问,听取群众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
         
          据悉,为加快推进普陀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工作,保障改革取得实效,近日,普陀区纪委启动“最多跑一次”专项督查,深入了解“最多跑一次”改革执行情况、具体事项及各项提速制度落实等情况。“我们联合区督考办、区审改办等单位建立了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并邀请普陀区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共同参与。督查人员将每两个月到各局办办事窗口开展一次联合行动。”普陀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每次行动结束后,督查组将通报各类典型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
         
          “您好,我朋友托我来问一下,企业想要进行技改项目备案,需要怎么操作呀?”第五纪检组开始在授权监督单位下设行政审批窗口“找茬”……
         
          “这位大哥,我也是来立案的,我看你刚刚在立案窗口办事,他们法院立案方便吗?会不会要来好几次啊?工作人员态度好不好啊?”区纪委驻法院纪检组定期不定期地对诉讼服务中心的窗口职能、工作人员作风等进行花样“挑刺”……
         
          这是普陀区各镇(街道)纪(工)委、普陀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在严格落实驻点监督机制: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督促各授权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最多跑一次”过程中及时制定、公布改革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对改革内容、责任科室、工作流程、服务要求等作出相应承诺,并根据承诺清单制定配套服务、倒查、问责制度。
         
          “镇(街道)纪(工)委尤其要加大监督协调力度,督促推进镇(街道)、社区(村)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及服务事项向偏远小岛和渔村延伸。”普陀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镇(街道)纪(工)委要积极探索网上网下结合联审联办,提供多级联动无偿代理服务,打破区域界限和政策壁垒,加强协作配合,实现群众、企业“办事不出岛”。
         
          此外,普陀区纪委还将职能部门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情况纳入部门中层干部向管理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内容,结合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科室民主评议活动,通过“三亮”“四诺”“百名科长走进直播间”“渔港会客厅”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基层群众的参与度,扩大服务对象的评判权,形成“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民意压力传导机制。
         
          对于督查“最多跑一次”过程中发现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等行为,普陀区纪委将责成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直至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对工作中有吃拿卡要、私设门槛,增加办事环节和难度,变相索取财物,侵犯群众利益的,一经查实,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重处理。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重视不够、部署不到位、落实不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职能负责人的责任。

        本站第 位访者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05001502号 技术支持:网乐科技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舟山市普陀区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中共舟山市普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舟山市普陀区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