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利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于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来说,既是回归初心,也是新的使命。具体工作中,要突出三个“深度融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度融合。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重要内容,创新载体学习宣传4项问责原则、6类问责情形、7种问责方式等内容,确保学深学透、深入灵魂。与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深度融合。牢牢扭住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紧盯“关键少数”,分解落实责任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组织、宣传、政法等部门,始终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与实施“容错免责”机制深入融合。紧紧围绕新区建设和普陀发展大局,切实找准“有责必问”和“容错免责”的不同范畴,推动问责惩治与免责激励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营造干事创业更加风清气正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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