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代表局机关党支部向局党组和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就今年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汇报……”普陀区人力社保局机关党支部书记陈琛说。这是普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落实“双述双报告”的一幕。与去年不同的是,在普陀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今年三家授权监督单位的履责清单多了一个“+”。“常规+个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五张清单,使得工作任务的落实有条不紊,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地。
在各授权监督单位中力推个性化清单履责,是普陀区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在普陀区纪委、区监委领导下摸索出的新机制。该纪检监察组组长杨莉群介绍,根据上级纪委的精神、部署,纪检监察组以“实用性决定生命力,管用才是硬道理”作为出发点,以普陀区“两个责任”考评标准为共性责任基准,指导督促三家单位结合岗位风险防控等职责开列年度个性化清单。
据悉,该个性化清单创建了“二三”清单模式,将主体责任体系分成二个层级、三类人员,第一层级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具有核心地位的局党组,第二层级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神经末梢基层党支部。第一类人员是局党组书记,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第二类人员是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第三类人员是中层负责人,落实好科室工作,对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职责。
责任清单立下了“军令状”,但决不能“一定了之”、停留在党组文件上。那么清单如何落实、责任如何层层传递?在授权监督单位3个党组、9个党支部、15名领导班子成员、26名中层干部的责任清单明晰后,纪检监察组将其作为年度履职的重要抓手,在推动清单执行上下功夫,采取日常督促、蹲点督查、线上核查、函告建议等途径,常态化关注各层级履责情况,跟踪督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清单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我们按照‘责任清、任务明、工作实’要求,积极探索实践主体责任个性清单制,经过近一年的试行,在解决主体责任层层削减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杨莉群说,今后,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继续深化责任清单制,落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