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精心准备了一个多月的全区律师工作会议,在开会前一天突然变更会议地点,把会场从酒店会议厅搬到了行政会议中心。“之前下发的通知文件错了?”、“原会场布置出了问题?”到底是事前安排错误,还是另有原因?
这场被临时更换地点的会议是,原定于10月9日举行的普陀区依法治国专题教育暨深化法律工作会议。10月8日,中瀚大酒店某会议厅内,酒店工作人员开始布置会场。据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该会议召集方是区司法局,早在一个月前就通知酒店方会议时间、会议流程,并告知届时有公检法司等部门以及全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和骨干律师到场。
然而,正当大家紧锣密鼓布置会场时,却被一份“会议地点更变”的临时通知打乱了节奏。“我们会场也没有特别的布置,不拉横幅,不摆鲜花、水果,一切以精简为主,为什么要换地点呢?”中瀚大酒店市场营销部总监孙燕飞有些不解。她说,自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酒店承接会议数量明显减少,会场布置更是大大简化,一切都严格按照标准。
然而即便如此,会议还是被转移到了行政会议中心。据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王佳琳介绍,这场会议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到相关部门报批,为给广大律师提供一个畅所欲言的宽松环境,并沿袭往年惯例,会议被安排在中瀚大酒店。在确认各方面安排都符合审批条件后,王佳琳将会议预备方案呈报给了局领导。该局领导在仔细审阅后,表露了一些担忧:虽说会场布置已简化,但参会对象除全区律师队伍外,还有公检法司等部门相关同志,出入酒店可能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况且会议时间是国庆长假后第一天,时间节点上也有些敏感。
“其实准备工作都已经做得差不多了,会议通知也早在9月中旬就已经下发,后来我们只好挨个打电话告知。”王佳琳说,经过再三考虑,局里还是决定把会议地点给改了。
浙江星舟律师事务所律师俞洪波是参会人员之一,10月8日,当他接到更换会议地点通知时,不仅没有感到麻烦,还为此举点赞。“开会只是借个场地而已,原本现在酒店会场都精简布置,即便在那里开也不为过。不过临时换地点,倒让我觉得司法部门同志挺有意识,说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经深入人心。”俞洪波说。
会风就是作风,把会议地点从酒店搬到行政会议中心,既节约了开支,又有利于树立党政机关务实清廉的形象。“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出来、写出来、说出来,更要执行出来。”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虞国海说,中央刚修订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三条明确规定,广大党员要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我们要积小胜为大胜,从点滴做起,严格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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