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财政内部审计。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审核银行存款的真实性、检查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基础管理的扎实性,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夯实管理基础,规范运作行为,防范资金风险。
二是开展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对我区科技、农林、教育、社保等4家相关单位2012年以前及2013-2014年度结余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分析财政结余资金的存量和增量情况,减少资金沉淀,促进存量资金盘活。
三是形成专项资金监管合力。围绕科技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化、项目绩效性展开,对2014年度安排和使用科技专项资金的3家单位进行针对性检查。同时加强 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间的沟通、协调、配合,形成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合力。
四是加大涉农资金监管力度。启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规范性、财务制度健全性的检查,采取边查边改,完善管理办法、财务制度等措施,保证各类涉农惠农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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