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财务管理。街道制订了村(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村经济合作社的货币资金、往来款项、财产物资等作出具体的管理规定。 二是规范民主理财。各村都成立了3至5人的民主理财小组,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理财。 三是规范财务核算。各村撤销会计,只设报账员。报账员将各自的账务按规定时间向街道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报账。街道建立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对各村账务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手续退回补办手续,对不合理的开支一律退回不得入账。 四是规范财务公开。出台了村(社、公司)财务公开制度,规定了财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和程序等。规定各村于每月10日前将上季度收支情况报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在财务公开栏上逐笔逐项公开。财务公开以群众关心的土地征用款收支、村级招待费、其他支出等为重点。 五是规范财务审计。街道规定,一般情况下村级财务每二年进行一次内审,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村社干部调整、退休等随时进行离任审计或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审计结果作为村社干部考核、使用的主要依据之一。 (沈家门街道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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