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单位的监督,促进国家支农资金规范运作。把本级财政、农林水利局、民政局、渔农办等单位管理使用涉农资金的情况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通过审计及时纠正个别涉农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促进相关单位提升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涉农资金运行质量。二是加强对新渔农村建设的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促进渔农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把政府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开展全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及千库保安、渔农村饮用水工程等农业重点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关注和查处挤占挪用、滞留农业专项资金,配套资金不到位,项目程序不规范以及资金损失浪费等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形成审计专报,为党政部门制定和调整农业政策、化解农村风险提供依据。三是加强各项惠农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促使农民群众得实惠、享实利。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开展基础教育经费管理、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资本运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为促进规范管理、提高使用绩效、完善法规制度服务。同时,注意查处各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促进建立和完善新渔农村建设的诚信环境和舆论氛围。 (区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