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乡从1994年起渔业实行大包干股份转制改革至今,渔业生产经营体制一直推行的是股份合作制。该体制较好地调动了渔民的生产积极性,但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着渔船老大和大股东独揽渔船财务权,在出售鱼货、购买船用物资中拿回扣,雇佣船员“暗箱”操作,克扣外来船员工资等现象。针对上述情况,白沙乡创新渔业经营体制,成立了2家渔业合作社。制定出台了“渔业合作社”新型渔业经营管理体制,按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 的原则,引导渔民进行捕捞生产和销售服务等活动,合作社采取“六个统一”的运行模式:一是渔需生产物资统一供应;二是鱼货统一运销;三是加入合作社作业单位雇工工资统一;四是渔业保险统一;五是管理服务统一;六是盈余分配统一。“六个统一”机制的建立,有效杜绝“船老大”收受回扣现象,维护了渔民利益,得到广大渔民群众的大力拥护和支持。同时,为今后渔业生产经营向公司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白沙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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