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建立辅警队伍管理责任连带追究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06/4/12 点击量:474
|
近日,区公安分局针对辅警违纪时有发生问题,出台了《普陀区公安分局辅警队伍管理民警责任追究办法》,以此增强部门领导和民警对辅警队伍管理的责任意识,杜绝和减少辅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推进公安机关的形象建设。 该办法对辅警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治安拘留处罚、刑事处罚四种情况或对辅警招聘政审不严,聘用不合格人员或原被开除的辅警,追究该辅警所在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主管民警的责任,并按责任大小给予督察扣分、通报批评、扣发2至6个月月基本奖金及至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区公安分局纪委)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