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财政局不断强化系统财务内部控制,建立了以制度为重点、监督为保障的财务内控约束机制,有力推进了系统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近几年,该局未发生一起因财务失控导致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主要做法: 1、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制订完善了《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中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27项财务内控制度,涵盖政府性基金会计核算、基本建设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等全局业务管理、综合管理各个方面。 2、统一编制全局经费预算。将全局的办公、农税、食堂、会计学会、会计协会、中华函授学校等六大块经费进行汇总, 分析经费使用和收支情况,科学编制经费预算。 3、引入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将各科室列为预算编制单位,年初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分项目上报经费预算数,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当年各科室经费使用控制指标数,下达到各科室。 4、加强经费使用监督。控制指标数下达后,各科室按下达的指标数使用经费。财务部门严格按照指标数加以控制,在平时经费审核、报销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经费按预算使用。 5、强化内部财务检查和审计。每年对重点科室内部资金和财务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中层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强监督。通过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进一步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区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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