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茅镇实行五项廉政举措确保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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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4/12 点击量: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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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茅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实行五项廉政举措,规范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确保新农村建设。一是对新农村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二是标的额在1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均实行公开招投标,并由镇纪委、监察、农经、财政等部门参与监督;三是对工程项目做到“一事一议”,全面实施合同制,施工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四是聘请村纪检小组成员、无职党员、村民代表跟踪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并通过村财务公开栏及时公示结算账目;五是明确对违规、违法操作项目以及挤占、挪用、侵吞项目资金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有效管理,从而保证了资金支农方向,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展茅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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