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机关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树立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近日,朱家尖镇办公室(部门)负责人向镇纪委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随时接受镇纪委的监督和检查。 1、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四项禁令”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能够顺利实施,促进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2、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守保密纪律。 3、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个人及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4、教育管好本部门的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5、工作中不弄虚作假,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6、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 7、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 8、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9、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各种封建迷信和非法组织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10、按照镇纪委的要求执行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1、按时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朱家尖镇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