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做好污染物排放申报工作,确定了35家重点源排污单位;二是推行排污许可证和限期治理制度,禁止无证和超标排放;三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淘汰落后、污染环境的工艺和产品,支持鼓励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项目建设,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四是加强对老污染企业的治理,认真做好企业达标排放工程,要求企业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同时,加强技术改造,推进清洁生产模式;五是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环境状况实行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各界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公众参与;六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通过采取各项专项行动,打击非法排污企业、违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强化现场执法。 (区环保局纪检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