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遇到以人情为由,为当事人请托说情、打听过问,甚至直接干预纪律审查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古人讲,“道私者乱,道法者治”。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位党员干部的义务。然而,总是有一些“包打听”干部,视纪律为无物,或是以好奇心为名,到处打听人事动向、决策部署等,不打破砂锅问到底不罢休;或是道听途说,主观臆断,四处散播小道消息,美其名曰“民间组织部长”和“新闻发言人”;或是泄露内部消息、组织机密,甚至以此谋取私利。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这些“包打听”干部所求无非有二:一是炫耀能耐,通过有意无意地发布“内幕”,以显示自己“朝中有人”和“关系通天”;二是权力寻租,四处钻营,充当权力掮客,占便宜、捞好处。这些行为本质上都是政治“潜规则”、官场“厚黑学”,破坏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不良风气。
纪纲一废,何事不生?任由这种不良风气蔓延,不仅会让干部队伍内部乌烟瘴气,更会污染党内政治生态。而就执纪审查本身而言,必须严格保密,容不得一些人在审查过程中充当“顺风耳”,更容不得走漏风声、通风报信,否则党内监督工作必然会陷入被动,甚至停滞不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甘肃省纪委出台规定遏制这一不正之风,无论是对于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而言,还是对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来说,都是一个有益的探索。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不开‘暗门’,不留‘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规矩定下了,就要照办;纪律出台了,就要遵守。国事无私,政道去邪,法不容情。领导干部“包打听”,就要被记录在案,严肃问责;纪检监察干部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同样要被问责。失责必问、动辄则咎,才能强化震慑、不敢、知止的氛围,铲除“包打听”滋生的土壤。
当前,地方换届工作正有序进行,最不容“包打听”坏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让“包打听”无所遁形,才能为换届等各项工作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